4月25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發(fā)布了第2018-31號告示,對《食品及畜產品安全管理認證標準》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其主要內容如下:
1.制定禽蛋篩選包裝業(yè)HACCP相關評估表。
2.明確規(guī)定了HACCP企業(yè)使用壓縮空氣相關的評估項目;
3.進行畜產品的HACCP評估時,若懷疑提交資料的可信度,可隨時進行抽檢、對其結果進行評估;
4.對于違反畜產品衛(wèi)生管理法的HACCP企業(yè),可隨時進行調查評估及指導、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