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由中國機械工業(yè)聯(lián)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機械工業(yè)食品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CMIF/TC14)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濟寧興隆食品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中國包裝和食品機械有限公司、中國食品和包裝機械工業(yè)協(xié)會肉類加工機械專業(yè)委員會、中國農業(yè)機械化科學研究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向宏、王國扣、吳建國、周偉生、韓清華、趙有斌、萬麗娜。
本標準為首次發(fā)布。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蒸汽燙毛裝置的術語和定義、型號與基本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將懸掛輸送的豬屠體通過隧道式蒸汽燙毛的蒸汽燙毛裝置(以下簡稱燙毛裝置)。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 2894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T 3768 聲學 聲壓法測定噪聲源 聲功率級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絡測量表面的簡易法
GB 4208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T 5048 防潮包裝
GB 5226.1 機械電氣安全 機械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
GB/T 7311 包裝機械分類與型號編制方法
GB/T 13306 標牌
GB/T 13384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 15179 食品機械潤滑脂
GB 16798 食品機械安全衛(wèi)生
GB 19891 機械安全 機械設計的衛(wèi)生要求
GB/T 20801.1 壓力管道規(guī)范 工業(yè)管道 第1部分:總則
JB 7233 包裝機械 安全要求
SB/T 222 食品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基本技術要求
SB/T 223 食品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機械加工技術要求
SB/T 224 食品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裝配技術要求
SB/T 226 食品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焊接、鉚接件技術要求
SB/T 229 食品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產品包裝技術要求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豬屠體
生豬經過致昏和放血后的軀體。
3.2 隧道式蒸汽燙毛
在封閉的隧道內用適度的飽和蒸汽對懸掛輸送的豬屠體進行燙毛的方法。
3.3 平均無故障工作時間 MTBF
燙毛裝置相鄰兩次故障之間的平均工作時間,即燙毛裝置在總的使用階段累計工作時間與故障數的比值,單位為小時(h)。
3.4 生產能力
在單位時間內燙毛裝置將豬屠體進行燙毛的數量,單位為頭每小時(頭/h)。
3.5 故障
產品不能執(zhí)行預定功能的狀態(tài)(預防性維護除外)。
4 型號與基本參數
4.1 型號
燙毛裝置型號編制應考慮產品的功能特征。產品名稱代號應符合GB/T 7311的規(guī)定,由產品主要名稱代號(居首)和產品輔助名稱代號(居第二位)兩部分組成。其中,產品主要名稱代號用 “燙毛”兩漢字首拼音字母的組合“TM”表示,產品輔助名稱代號用“蒸汽”兩漢字拼音的聲母的組合“ZHQ”表示。其型號編制形式如下:

4.2 基本參數
燙毛裝置基本參數見表1。
表1 燙毛裝置基本參數
名稱 | 參數 |
生產能力 頭/h | 200~600 |
燙毛時間 min | 5~7 |
燙毛蒸汽溫度 ℃ | 60~65 |
蒸汽消耗量 kg/頭 | ≤3 |
水消耗量 kg/頭 | ≤1.5 |
溫度控制精度 ℃ | ±1 |
控制溫度顯差 ℃ | ±1 |
溫度控制方式 | 自動 |
正常工作噪聲 dB(A) | ≤80 |
平均無故障工作時間 h | ≥600 |
5 技術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燙毛裝置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并按經規(guī)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及技術文件制造。
5.1.2 燙毛裝置材料的選擇和設備結構的安全衛(wèi)生應符合GB 16798和GB 19891的規(guī)定。
5.1.3 燙毛裝置應符合SB/T 222的規(guī)定,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及使用穩(wěn)定性。
5.1.4 燙毛裝置的零部件按SB/T 223的規(guī)定制造。
5.1.5 燙毛裝置裝配技術要求應符合SB/T 224的規(guī)定,運動部件應靈活,無卡滯現(xiàn)象。
5.1.6 燙毛裝置焊接技術要求應符合SB/T 226的規(guī)定,焊接部位應牢固、可靠、光滑。
5.1.7 燙毛裝置各零部件的連接應可靠,蒸汽、壓縮空氣管路下應有泄漏現(xiàn)象,應符合GB/T 20801.1的規(guī)定:各零部件拆卸、安裝應方便,便于清洗。
5.1.8 燙毛裝置各潤滑部位應潤滑可靠,不應有漏油現(xiàn)象。潤滑油應符合GB 15179的規(guī)定。
5.1.9 燙毛裝置應運轉平穩(wěn),運動零部件應動作協(xié)調、準確,操作時應動作靈活,無卡滯現(xiàn)象和異常聲響。
5.1.10 燙毛裝置所用的原材料、外購配套零部件應符合使用要求,應有生產廠的質量合格證明書;否則應按產品相關標準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 外觀質量要求
5.2.1 燙毛裝置外觀應清潔、平整、光滑,不應有明顯的機械損傷和易對人體造成傷害的尖角及棱邊。
5.2.2 燙毛裝置與豬屠體接觸的零部件表面應平整光滑,無死區(qū),便于清洗。
5.3 電氣安全要求
5.3.1 燙毛裝置電氣安全應符合GB 5226.1的規(guī)定。電路控制系統(tǒng)應安全可靠、動作準確,各電器線路接頭應連接牢固并加以編號,導線不應裸露。操作按鈕應可靠,并有急停按鈕,指示燈顯示應正常。
5.3.2 燙毛裝置除應滿足5.3.1的規(guī)定外,其安全性能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a)接地:燙毛裝置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并有明顯的接地標志。接地端子與接地金屬部件之間的連接應具有低電阻,其電阻值不應超過0.1Ω。
b)絕緣電阻:燙毛裝置動力電路導線與保護接地電路間施加500Vd.c.電壓時測得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1MΩ。
c)耐電壓強度:燙毛裝置動力電路導線與保護聯(lián)結電路間施加最大試驗電壓1000V、保持近似ls時間,不應出現(xiàn)擊穿、放電現(xiàn)象。
5.4 安全防護要求
5.4.1 燙毛裝置的安全防護應符合JB 7233的規(guī)定。
5.4.2 燙毛裝置操作盤和現(xiàn)場安裝的電器元件外殼安全防護應符合GB 4208的規(guī)定,防護等級不低于IP54的要求。
5.4.3 燙毛裝置出現(xiàn)異常狀況時應能報警且停止運行。
5.4.4 燙毛裝置上應有安全防護裝置,特別應防漏電。
5.4.5 燙毛裝置易脫落的零部件應有防松裝置,各零件及螺栓、螺母等緊固件應可靠固定,不應因振動而松動和脫落。
5.5 性能要求
5.5.1 燙毛裝置應具有足夠的負載啟動能力和過載保護措施。
5.5.2 燙毛裝置的規(guī)格應與所配套生產線的生產能力相適應。
5.5.3 燙毛裝置應滿足對50kg~160kg質量的豬屠體正常浸燙要求。
6 試驗方法
6.1 試驗條件
6.1.1 試驗環(huán)境溫度0℃~40℃;環(huán)境相對濕度≤90%。
6.1.2 海拔不超過1000m。
6.1.3 試驗物料為符合正常燙毛要求的豬屠體。
6.2 外觀質量檢查
用手感和目測檢查燙毛裝置外觀質量,應符合5.2的規(guī)定。
6.3 材質檢查
檢查燙毛裝置材質報告及質量合格證明書,應符合5.1.10的規(guī)定。
6.4 空運轉試驗
每臺燙毛裝置裝配完成后應做空運轉試驗,連續(xù)運轉不少于60min,檢查燙毛裝置性能應符合5.1.9的規(guī)定。
6.5 焊接部位檢查
按SB/T 226的規(guī)定檢查燙毛裝置焊接部位,應符合本標準5.1.6的規(guī)定。
6.6 裝配情況檢查
按SB/T 224的規(guī)定檢查燙毛裝置裝配情況,應符合本標準5.1.5的規(guī)定。
6.7 電氣安全試驗
6.7.1 接地電阻測量
用電阻表測量燙毛裝置接地電阻,應符合5.3.2a)的規(guī)定。
6.7.2 絕緣電阻測量
用絕緣電阻表按GB 5226.1的規(guī)定測量燙毛裝置絕緣電阻,應符合本標準
5.3.2b)的規(guī)定。
6.7.3 耐電壓強度試驗
按GB 5226.1的規(guī)定做燙毛裝置耐電壓強度試驗,應符合本標準5.3.2c)的規(guī)定。
6.8 安全防護檢查
用目測檢查燙毛裝置的安全防護,應符合5.4的規(guī)定。
6.9 工作噪聲測量
在連續(xù)工作過程中,燙毛裝置的噪聲按GB/T 3768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測量,其噪聲值應符合本標準表1的規(guī)定。
6.10 平均無故障工作時間試驗
燙毛裝置平均無故障工作時間MTBF根據試驗結果按公式(1)計算,計算結果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MTBF=t/Nf(t) ......................(1)
式中:
t—燙毛裝置的工作時間,單位為小時(h);
Nf(t)—燙毛裝置在工作時間內的故障次數,單位為次。
6.11 蒸汽、壓縮空氣管路檢查
用目測、肥皂液按GB/T 20801.1的規(guī)定檢查燙毛裝置蒸汽、壓縮空氣管路連接處有無泄漏,應符合本標準5.1.7的規(guī)定。
6.12 生產能力檢查
在單位時間內,測量燙毛裝置將豬屠體進行燙毛的數量,計算生產能力,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6.13 性能檢查
在生產現(xiàn)場觀察燙毛裝置運行狀況,應符合5.5的規(guī)定。
7 檢驗規(guī)則
7.1 總則
燙毛裝置應經過制造廠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可出廠。
7.2 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7.3 出廠檢驗
每臺燙毛裝置均應進行出廠檢驗,檢驗項目為外觀、材質、焊接、裝配、標牌、技術文件、空運轉性能、電氣安全和安全防護。
7.4 型式檢驗
7.4.1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燙毛裝置應進行型式檢驗:
—正式生產后,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
—停產一年以上再投產;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國家質量監(jiān)督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
—正常生產時間滿兩年。
7.4.2 抽樣及判定規(guī)則: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燙毛裝置中隨機抽樣,每次抽樣1臺。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要求中的全部項目,全部項目合格則判型式檢驗合格;如有不合格項,應加倍抽樣,對不合格項進行復檢,復檢再不合格,則判型式檢驗不合格,其中安全性能不允許復檢。
8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8.1 標志
8.1.1 標牌應固定在燙毛裝置平整明顯位置,標牌的技術要求應符合GB/T 13306的規(guī)定。標牌除標示安全警示外,還應標示下列內容:
—制造企業(yè)名稱和商標;
—產品名稱和型號;
—制造日期、出廠編號;
—主要技術參數;
—產品執(zhí)行標準編號。
8.1.2 在燙毛裝置存在安全隱患的位置,應加貼清晰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符合GB 2894的規(guī)定。
8.2 包裝
8.2.1 燙毛裝置的包裝應符合GB/T 13384、SB/T 229的規(guī)定。
8.2.2 燙毛裝置外包裝上除有本標準8.1規(guī)定的標志外,還應標注有“小心輕放”“向上”“防潮”等儲運標志,并符合GB/T 191的規(guī)定。
8.2.3 燙毛裝置應有可靠的包裝,包裝形式應符合運輸裝卸的要求。
8.2.4 燙毛裝置包裝應有可靠的防潮、防雨措施,并符合GB/T 5048的規(guī)定。
8.2.5 燙毛裝置包裝內應有裝箱單、產品合格證、產品使用說明書、必要的隨機備件及工具。
8.3 運輸
8.3.1 燙毛裝置運輸時應小心輕放,嚴禁雨淋。
8.3.2 燙毛裝置搬運時嚴禁碰撞,不應損壞。
8.3.3 燙毛裝置按包裝上指定朝向置于運輸工具上。
8.4 貯存
8.4.1 燙毛裝置應貯存在通風、清潔、陰涼、干燥的場所,遠離熱源和污染源,嚴禁與有害物品混放。
8.2.2 在正常儲運條件下,自出廠之日起應保證燙毛裝置在12個月內不致因包裝不良引起銹蝕、霉損等。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于2016年10月22日發(fā)布,2017年4月1日實施。